CIF贸易术语详解: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(指定目的港)
CIF(Cost, Insurance and Freight)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船上即完成交货,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,风险以船舷为界转移至买方。卖方负责出口清关并投保最低险别(如《协会货物条款》),买方承担交货后风险及进口清关费用。CIF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;若无意以“船舷”交货,应改用CIP术语。
A 卖方义务
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
卖方必须提供与合同相符的货物、商业发票或等效电子记录,以及证明货物合规的其他凭证。
A2 许可证与手续
卖方须自担风险和费用,取得出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。
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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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)运输合同:
卖方须自费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,使用海轮或内河船只,经惯常航线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。 -
b)保险合同:
卖方须自费投保货物运输险,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等效凭证。默认投保最低险别(如协会货物条款),保额为合同价110%(含10%利润)。应买方要求可加投战争险等,费用由买方承担。
A4 交货
卖方须在约定日期/期限内,将货物在装运港交至船上。